皖南医学院
影像与检验〔2016〕37号
关于在2013级医学检验和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开展
毕业设计(论文)的通知
各教研室、实习单位、实习队:
根据《皖南医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管理规定》(教务[2010]30号)及《关于印发< 皖南医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撰写规范>(修订)的通知》(教务[2010]31号)等文件精神和相关专业培养方案,经学院讨论决定,在医学检验和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生中继续开展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对象
2013级医学检验专业、2013级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全体学生。
二、工作时间
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中旬
三、工作步骤和要求
1.拟定参考题:各专业教研室应具体负责相关专业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参考题出具工作,出具的参考题经教研室审查筛选后,填写《医学影像与检验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参考题汇总表》(见附件1),于2016年9月前报学院备案。
2.指导教师遴选:各教研室在充分考虑本专业师资力量及征求教研室教师意见基础上,为相关专业学生配备指导教师。汇总指导教师信息并填写《医学影像与检验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教师汇总表》(见附件2),于2016年9月前报学院备案。鼓励教研室所有专兼职教师均参与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工作。
3.选题:学院于学生下实习点前开展毕业设计(论文)撰写专题工作培训。学生下点后结合各实习单位实际情况及学生专业知识基础,在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基础上于2016年10月前开展选题工作。选题必需一人一题。选题可从拟定参考题中选择,也可在满足毕业设计(论文)教学大纲要求条件下选择自拟题目,各实习队统一填写《医学影像与检验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学生选题申报汇总表》(见附件3)报送至辅导员处。学院根据学生选题情况及指导教师研究方向等确定学生指导教师。各实习单位为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撰写工作配备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选题。教研室教师具体负责掌握毕业设计(论文)的进度、要求,协调有关工作,学生选题请在12月15日前完成上报。
4.毕业设计(论文)写作与定稿。学生确定题目后,应与指导教师保持经常性联系,集中安排毕业论文(设计)写作。学生须在2016年3月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写作。论文必须具有原创性,格式需严格依照学校提供的模板及相关要求。具体参见《关于印发< 皖南医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撰写规范>(修订)的通知》(附件4、附件5)。
5.毕业设计(论文)审阅。毕业论文撰写定稿后,交由指导教师审阅评定。学生于2017年4月1日前,将指导教师审阅评定后的毕业论文电子版交辅导员进行格式审查,不符合格式者打回整改,符合格式的论文由辅导员统一交至学院。
6. 毕业设计(论文)查重。2017年4月10日前,学院负责对毕业论文进行第一次查重,重复率不得超过25%。重复率超过25%的毕业论文发回学生,重新修改,由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再次查重,费用自理,并将合格的查重检测结果材料提交学院。论文查重不合格者不予参加论文答辩。
6.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。论文答辩相关事宜另行通知。根据答辩结果评出优秀论文。
联系人:张玉、徐梦琪
联系方式:3932017、3932006
邮箱:562043733@qq.com、115764547@qq.com
特此通知。
附件1:《医学影像与检验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参考题汇总表》
附件2:《医学影像与检验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教师汇总表》
附件3:《医学影像与检验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学生选题申报汇总表》
附件4:《关于印发< 皖南医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撰写规范>(修订)的通知》
附件5:皖南医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撰写规范(试行)
附件6: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开题报告模板》
附件7: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任务书模板》
附件8:《2016年毕业论文(设计)正文模板》
医学影像与检验学院
2016-9-15